閩提高部分計劃生育家庭扶助標準
來源:東南網 2011-07-20 編輯:唐麗萍
東南網-海峽都市報7月20日訊(記者 章微 實習生 李云淦)昨日,記者從省計生委獲悉,今年福建提高部分計劃生育家庭扶助標準。享受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家庭,獎勵扶助標準由每人每年9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。 今年起,享受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的家庭,獎勵扶助標準由每人每年9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;享受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的家庭,其子女死亡的扶助標準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0元;子女傷殘的扶助標準由每人每年14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160元;對于符合享受計劃生育手術并發(fā)癥扶助人員,扶助標準為:二等并發(fā)癥人員每人每年3600元,三等并發(fā)癥人員每人每年24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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